01法定继承人 / 法定相続人
继承人和他们的继承顺序/相続人とその順位
作为继承人的人和他们的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子女或其血统继承人;第二,直接祖先;第三,兄弟姐妹或其血统继承人。 此外,配偶始终是继承人。
代位继承/代襲相続
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或因不符合条件或丧失继承权而失去继承权,其后代将代替他或她继承。 这就是所谓的代位继承。
需要记住的一点是,如果孩子已经被剥夺了继承权,那么孩子就不能通过血统继承。 如果孩子被剥夺了继承权,失去了资格或被剥夺了继承权,孩子可以通过血统继承(孙子女可以继承)。
可代位继承 | 死亡、丧失继承权或丧失继承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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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代位继承 |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
丧失继承权的资格・取消继承人的资格/相続欠格・相続人の廃除
属于以下类别的人被称为不合格的继承人,不能合法地成为自然继承人。
- 明知故犯地造成或企图造成被害人或上级或同级继承人的死亡,或被判处死刑的人
- 通过实施欺诈或胁迫来影响被继承人的意志的人
- 伪造、篡改、隐瞒等死者遗嘱的人等。
此外,如果被继承人要求并被家庭法院批准取消继承权的请求,属于以下类别的人将失去继承权。 被继承人也可以在其遗嘱中取消继承权。
- 对死者进行虐待或造成严重侮辱的人。
- 有其他重大不当行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