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承认和放弃继承权 / 相続の承认と放弃 / Acceptance and Renunciation of Inheritance
继承人不一定要继承。 会有被继承人不想继承遗产的情况,例如,如果他或她有大量债务。
因此,被继承人有三种选择(简单承认、有限承认和放弃继承)。 可以做出选择的时期(审议期)是在当事人意识到开始为自己继承遗产后的三个月内。
- 思考期为三个月,从当事人意识到开始为自己继承遗产之时算起
- 如果在考虑期内既没有给予有限承认,也没有放弃继承,则自动以简单承认
- 有限承认必须由所有继承人共同完成
- 继承开始前不能放弃继承
简单承认/単纯承认
简单承认是一种继承形式,你继承了被继承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唯一的要求是,要有这方面的意向声明。 即使你没有声明你的意图,如果以下条件适用,你也被视为接受了简单的遗产(法定简单接受)。
- 如果继承人处置了全部或部分继承的财产。
- 如果你在考虑期后(从你知道对你的继承开始后的三个月内)没有做出有限的批准或释放。
- 如果即使在有限承认或放弃后,该人仍隐瞒或消费了全部或部分继承的财产
有限承认/限定承认
有限承认是一种继承形式,继承人在通过继承获得的财产范围内继承死者的债务负担,例如,当死者的债务范围不明,并且有可能保留财产时。 必须准备一份财产清单,并在考虑期内向家庭法院作出声明。 如果有几个继承人,这必须由所有共同继承人完成。
放弃继承/相続放弃
放弃继承权意味着继承人不继承死者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为了放弃,必须在酝酿期间向家庭法院提出这方面的声明。 放弃继承权的人被视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成为该遗产的继承人。
与有限承认不同,放弃继承权不必由所有继承人进行,即使有几个继承人。 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独立地这样做。 此外,在放弃的情况下,孩子将不会成为代位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