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强迫 / Duress
胁迫下的意向声明是指一个人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做出意向声明,并且可以撤销。 与因欺诈而撤销意向声明不同,也可以由善意的、没有过失的第三方提出反对。
它也可以在第三方的胁迫下被撤销,而不考虑另一方的善意或恶意。
心理保留 | 隐瞒自己的真实意图,说假话。 在原则上,它是有效的。 如果另一方知道这不是真实的意图(恶意)或另一方不小心(疏忽)而不知道,则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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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谋虚伪表示 | 与另一方勾结,作出虚假的意图声明。 无效。 然而,不能对第三方善意地主张无效性。 |
错误 | 由于对法律行为的目的和交易中的社会公认规范的重要部分有误解而作出的意向声明。 作为一般规则,它可以被撤销。 但是,不能对有诚意和无过失的第三方主张撤销。 一般来说,有严重过失的声明者不得撤销。 |
詐騙 | 在欺骗的情况下做出的意向性声明。 可以被撤销。 然而,不能对善意和无过失的第三方主张撤销。 第三方在受骗后作出的意向声明,只有在另一方恶意或疏忽的情况下才可以撤销。 |
强迫 | 在胁迫下作出的意向声明。 可以被撤销。 可以对善意的、没有过失的第三方提出撤销请求。 第三方在胁迫下作出的意向声明可以被撤销,而不考虑另一方的善意或恶意。 |
- 因心理保留和错误陈述而 “无效",因错误、詐騙和强迫而 “撤销"
- 对于心理保留和通谋虚伪表示,表示的人不能反对善意的第三方,而对于错误和欺诈,善意的和过失的第三方不能反对善意的第三方。
- 被胁迫的人可以对任何第三方提出异议。